男方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还有权争取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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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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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满18周岁不需要争抚养权,孩子成年后有自主选择权。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仅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孩子成年后父母不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自然不再具有抚养权。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可以完全依靠自己的意愿做出决定。
不满一周岁的孩子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直接抚养,但是女方不愿抚养或者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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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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