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有劳动能力鉴定的规范有哪些

有劳动能力鉴定的规范有哪些

2022-06-14 10:2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4回复

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曾丽律师

广东盈进(中山)律师事务所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范围有:1、员工或其单位提出申请;2、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3、15个工作日内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4、根据申请材料确定是否调查取证;5、对残疾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6、专家组诊断;7、委员会鉴定;8、签发鉴定结论;9、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及个人。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如下: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能,属于国家行政行为;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未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设劳动鉴定委员会;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有权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 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 二是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 三是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或职业。

    2020.10.07 206
  •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如下: 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法补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自理障碍;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自理障碍; 3、三级,器官严重缺

    2022.04.16 1,537
  •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劳动能力鉴定又称工伤评残,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成患职业病,对劳动和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 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

    2020.04.08 116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

    2022-04-13 15,340
  • 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有哪些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

    2022-05-19 15,340
  • 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都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

    2022-04-07 15,340
  • 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的三大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

    2022-04-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法规定哪些员工不能辞退 01:14
    劳动法规定哪些员工不能辞退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

    2,311 2022.04.17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01:15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法定继承的范围及顺序如下: 第一,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父母指的是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

    2,148 2022.04.17
  • 非道路的范围有哪些 01:22
    非道路的范围有哪些

    非道路交通事故在在实际处理时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隐患。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的非道路范围如下: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和乡村道路,或自建自管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铺设的道路;3、农

    2,351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