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纠纷应以谁为被告?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接受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适用劳动法规定的60天仲裁时效,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进入诉讼阶段,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且审查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理是否合法,依法做出裁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纠纷劳动者一般以劳务派遣单位为被告。因为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由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产生纠纷应以劳务派遣单位为报告,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接收单位为实际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发生纠纷,劳动者一般应以劳务派遣单位为被告,但当争议的内容涉及劳务接收单位时,应以劳务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为共同被告。
-
劳务派遣劳动仲裁告谁?
申请仲裁时候将劳动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实际用工单位与受派遣的劳动者二者之间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为其提供了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劳动仲裁和诉讼,可以追加用工单位为
2020.10.06 650 -
劳务派遣劳动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依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中属于劳动关系不是劳务关系,劳务派遣产生争议的,按劳动关系处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对于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因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
2022.12.02 366
-
劳务派遣纠纷的被告应该是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2022-04-28 15,340 -
劳务派遣发生劳动争议应以谁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2022-04-12 15,340 -
劳务派遣发生劳动争议时,应以谁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2022-04-28 15,340 -
劳务派遣发生劳动争议时应以谁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2022-03-28 15,340
-
01:11
劳务派遣办理
劳务派遣办理流程如下: 1、用工单位提供岗位需求信息; 2、劳务派遣组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组织发布信息,推介职位,招募人才; 4、劳务派遣组织与被派遣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组织被派遣人员岗前培训; 5、被派遣
2,055 2022.04.18 -
01:19
哪些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可以被称为是“人力派遣”,它一般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员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关系之后,劳务派遣公司会把员工派至其他的合作用人单位,再由其合作的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进行支付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
1,496 2022.04.15 -
01:11
劳务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即劳务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但是,在前述解决方式中存在适用顺序。根
1,73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