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及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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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刑法》没有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但《环境保护法》第43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了类似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比照《刑法》第115条和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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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污染环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如果已经导致县级以上的城区集中饮用水源中段12个小时以上的,或者是相关的农田遭受到严重破坏,那么将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
刑法污染环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如果已经导致县级以上的城区集中饮用水源中段12个小时以上的,或者是相关的农田遭受到严重破坏,那么将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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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罪立案追诉标准
环境污染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有: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
2020.01.03 207 -
污染环境罪立案追诉标准
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2020.09.06 194 -
德州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如下: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
2020.02.12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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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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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15,340 -
司法解释解读污染环境罪刑法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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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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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15,340 -
污染环境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2022-02-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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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最新立案标准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应予以立案: 1、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基本的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土地10亩以上,其它土地20亩以上丧失基本功能、或受到永久性的破坏; 3、导致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达50立方
1,892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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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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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