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问题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问题

2023-05-17 02:4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7回复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其他。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目前我国对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包括: 1、禁止安排妇女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工作。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3、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

律师普法更多>>
  • 对于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对于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2020.01.23 143
  • 女职工特殊期内法律保护的规定
    女职工特殊期内法律保护的规定

    女职工特殊期内法律保护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

    2020.12.19 161
  • 女职工的怀孕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的怀孕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享有下列特殊的劳动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2020.06.27 180
专业问答更多>>
  • 女职工孕期的特殊保护

    我国专门制定了《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在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女职工孕期劳动的特别保护、产假和哺乳假的时间、工资待遇、性骚扰防范及女职工权益维护等多个方面规定了对女职工的特别保护,以减少和解决女职

    2022-03-24 15,340
  •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意思

    女职工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以及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有关保护女工在劳动中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止从事

    2022-05-17 15,340
  • 女职工产期特殊保护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

    2022-03-18 15,340
  •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022-06-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特殊工种有哪些 01:21
    特殊工种有哪些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12,527 2022.04.15
  •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00:58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1、一般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而特殊累犯的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恐怖活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人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特殊

    2,068 2022.04.15
  • 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区别 01:01
    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区别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

    2,754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