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离婚诉讼的法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是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诉讼离婚案件享有管辖权;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按照离婚诉讼中有关诉讼期限的规定:诉讼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期限实际上就是诉讼时效,它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会选择使用起诉的方式来结束婚姻。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是由基层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离婚诉讼是基于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的。原告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个
2022.04.12 586 -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020.09.17 56 -
如何认定法院的离婚诉讼时效
离婚诉讼的时效认定是: 一、申请认定婚姻关系无效的,不受离婚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因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而提起离婚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三、其他一般的离婚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
2021.01.09 68
-
离婚诉讼中管辖法院如何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
2022-05-20 15,340 -
离婚诉讼法院如何认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
2021-04-17 15,340 -
法律上如何规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1、离婚诉讼与普通的诉讼一样,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并遵守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原则。 2、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
2022-11-09 15,340 -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何规定
离婚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
2022-04-27 15,340
-
01:05
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不会判离,要看具体情况。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并且符合法定的判离情形的,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判离情形有以下几种: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
1,063 2022.04.17 -
01:11
去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为: 1、当事人先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并将事先写好的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同时提交法院,等待法院依法受理案件; 2、法院接收到起诉状后
2,016 2022.04.17 -
01:13
诉讼离婚如何撤诉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诉讼离婚撤诉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
1,71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