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属于行政复议事项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交通事故认定书能申请行政复议吗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有两种办法:(一)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交通事故认定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也就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具有执行性,而交通事故认定不具有执行性。
F616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缪 XX,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街道。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X路认字 (2010)第002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申请人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0年5月12日作出的XX路认字 (2010)第002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1、事故发生现场位于XX一级公路8KM+120M处,道路是南北方向,沥青路面,路面完好。机动车道款15米,两侧硬路肩宽3米,机动车道中间设有绿化隔离设施,道路行政等级为省道。XX一级公路是收费公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间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并且是全封闭,没有岔口,并且事故发生地点有明显的100码的限速标志,申请人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条公路就是高等级公路,不可能出现行人与非机动车。事故发生时,能见度是夜间两三百米以上,视线良好,申请人时速控制在60KM/H左右,明显低于100码的速度,也是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在高等级公路行驶时关于雨天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的最高时速限制,并行驶在主车道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而事故认定书中提到的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地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的讲法是不正确的。 2、受害者龙XX带着长柄雨伞驾驶无反光装置的自行车,并驾驶到主车道以内,这些都是驾驶在高等级公路上的申请人所能尽到的注意义务以外的情况,根本无法预料,也就是说申请人根本无法预料到这次事故的发生,也正是受害者的上述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因此,申请人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或承担次要责任。 3、按照规定,XX一级公路是汽车行驶的专用车道,明令禁止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以及行人在该路段行驶,不知何原因受害者龙XX竟能驾驶自行车违法进入设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一级公路,并且驶入主车道内,该自行车没有反光装置,并且材料吸光,并且与夜色同色,导致被车辆碰撞,其行为明显故意,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或主要原因,另查明,受害者龙XX的户籍明显造假,有理由相信其行为是“碰瓷”,并且事故认定书中也提到了受害者龙XX驾驶自行车居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因此,受害者龙XX应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关于受害者的户籍问题,申请人向多个机关反映,均未得到重视,并且经办警官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书面咨询函发送到当地派出所,而只是通过简单的电话咨询来确定受害者的户籍为非农,根据XX省公安厅2007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XX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2007年8月前,户口簿全部换成打印版,已经废除手写版,户口簿上的“户号”应该是国家统一格式的编号,而受害者家属提供的“户口簿”上的“户号”却是门牌号码。并且,受害者家属提供的两本“户口簿”是分别于2002年和2008年签发的,但笔迹却出自一人之手,最明显的地方有:“X”字的起笔、“X”字的“真”字上半部分,还有“阳”字和“县”字,运笔相同,笔锋相同。我们暂不讨论2002年的“户口簿”是否真实,但2008年的“户口簿”明显是伪造的,不符合上述XX省公安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且申请人已经委托XX省相关部门调查相关线索,以查实本案疑点,供公安部门破案。另外,申请人可以提供XX省XX县XX乡XX村XX的户主为李XX的“户口簿”,据了解,XX省XX县比XX县经济更落后,但XX县的户口簿在2006年就已经采取打印版,XX县没理由不执行XX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还申请人一个公道,故请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人:年月日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行政复议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行政复议。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无法申请行政复议。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复核。
2020.10.25 134 -
交通事故认定属于行政确认吗
交警部门对于交通事故所进行的认定是不属于行政确认的相关范畴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2020.07.04 306
-
行政复议属于事故还是交通事故
行政复议关于事故的认定程序是 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提供支持你的理由的证据。 2008-8-1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 第五十一条
2022-08-03 15,340 -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行政行为吗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为了防止纠纷的扩大,最好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是需要派交警进行现场勘查的,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2022-04-10 15,340 -
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议吗
以下是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议吗的相关回答,请参考。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一次。可以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下列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
2022-06-29 15,340 -
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行政复议?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2-11-20 15,340
-
01:18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6,106 2022.05.11 -
01:02
交通事故复议后交警多久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复议后,交警一般会在十天内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通常需要在十天内按照该规定重新进行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
4,470 2022.05.11 -
01:1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改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072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