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意外险赔偿问题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2)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3)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 (4)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5)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6)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9)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5.所有不负责赔偿的部分损失想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都需要特别投保专门的保险。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以及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方违反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导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单位或个人和发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发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发包单位为共同被告。 2、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或合法分包的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分包或再分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包方和总承包方、再分包方和分包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为共同被告。 3、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接受转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包方和承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承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承包单位为共同被告。 4、建筑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导致接受转让方、接受出借方或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让方和转让方、接受出借方和出借方、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和允许借用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时,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列为共同被告。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建筑工程结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第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第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这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第四,其他费用的审核要坚持合情合理。
-
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哪些问题
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 1、检查和编制结算数据基础。任何工程项目在编制和结算时都应基于相关数据; 2、工程量是审计的关键。工程量成本是工程造价的主体。操作中弹性和隐蔽性很大。审计工程量是重点和难点。在审计过程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
2022.04.15 257 -
在建筑工地工作死亡赔偿问题
企业单位要对死者家属赔偿相关费用,例如丧葬费、精神损失费、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的赔偿方式一般是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 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三种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
2021.04.29 221 -
建筑工程招标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的法人或经济组织都可能参加投标。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受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020.12.27 357
-
建筑工程意外险赔偿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2)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2022-04-26 15,340 -
建筑工程意外险的赔偿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2)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2022-04-26 15,340 -
建筑工程意外险赔偿范围?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2)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2022-04-26 15,340 -
建筑工地农民工意外死亡赔偿问题
1.除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赔偿外,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
2022-04-25 15,340
-
01:0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意哪些问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且对于附加条款也要仔细的推敲。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着重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合同之中是否对工期期的认定是否有明确的约定;2,合同之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的责
1,154 2022.04.17 -
00:5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要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1)对工期的约定以及工期顺延的约定;(2)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3)对于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4)材料设备供应的条款,
1,786 2022.04.17 -
01:00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一,明确合同的价格条款,约定清楚具体的支付的进度,支付的方式,明确合同总价款而且还要明确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二,明确发包人具体的工作内容与承包人具体的工作内容,一定要详细明确双方
1,43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