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有哪些情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合理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在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危害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发展。因此,必须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予以惩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为了保护水产资源,1979年2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保护的对象,对捕捞的时间、水域、工具、方法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作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1979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11条第2款规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禁止灭绝性的捕捞和破坏。”1986年1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渔业生产的领导、管理、监督、养殖业和捕捞业的管理,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渔业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具体划分了近海渔场与外海渔场,强调了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规定了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具体处罚方法。 所谓禁渔区,是指由国家法令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对某些重要鱼、虾、蟹、贝、藻等,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划定一定的范围,禁止所有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或者禁止某种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 所谓禁渔期,是指对某些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止渔业生产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期限。 所谓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超过国家对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渔具。所谓禁用的方法,是指禁止采用的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鱼等。在实践中,犯罪分子往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水产资源。 故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为首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采用炸鱼、毒鱼、滥用电力等方法滥捕水产品,严重破坏水产资源的,非法捕捞、抗拒渔政管理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至于是为了营利或者其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过失不构成本罪。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保护水生资源的国家管理系统;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水资源保护条例;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哪些惩罚
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惩罚: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2020.09.29 26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哪些特征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020.12.16 179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哪些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340条),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2-05-17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区别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狩猎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区别在于: (1)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
2022-03-12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认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与非罪如何进行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
2022-04-08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什么?
刑法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以下标准立案的,即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重量高于500公斤或者价值高于5000元的;禁渔期间或者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
2021-11-04 15,340
-
01:31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渠道、手段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715 2022.04.17 -
01:19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几年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了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渔期间、禁渔区域、或者使用禁用的方式、工具进行捕捞水产品,导致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其中一种。 根据《刑法》的有关
1,965 2022.04.15 -
01:07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相关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时期、或使用禁用捕捞的工具、方法,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者罚金处罚;如果是单位行为构成本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
1,16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