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国际仲裁中财产保全的范围是怎样的

国际仲裁中财产保全的范围是怎样的

2022-10-08 21:0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8回复

虽然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但仲裁委员会无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仲裁委员会只能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条明确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保全证据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关于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问题,民事诉讼法在涉外编仲裁一章中第25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2条规定:“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amp;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至于仲裁过程中财产保全的裁定究竟由审判庭作出还是由执行机构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均没有明确,可以由各地法院自行掌握,分工由审判庭作出裁定和由执行庭作出裁定。目前情况下,可以由执行庭来作出裁定并负责执行。理由是在现行关于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中,有关裁定的事项,只要没有明确说由审判庭作出的,笔者认为可以理解为应由执行庭作出。因为对财产保全的申请主要是审查是否存在导致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至于申请人是否能获得胜诉,在最终裁决作出之前只能是一种假定,在申请保全时,可以不必把这一因素作为主要考虑对象。因此,可以不由审判庭来考虑案件的实质问题。笔者认为,审执分立后,财产保全裁定均由执行机构执行更为适宜。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解决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争议的方式之一。 通常是在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通过自己订立的仲裁协议(或虽未订立仲裁协议但双方均同意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或双方一致选择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范围: 1、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提单、运单等运输单证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争议; 2、船舶、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或集装箱的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所发生的争议; 3、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业务所发生的争议; 4、船上物料及燃油供应、担保争议,船舶代理、船员劳务、港口作业所发生的争议; 5、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争议; 6、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争议。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仲裁中的证据保全是指仲裁当事人为使证据保持其客观性和真实性,防止因种种原因使固有的证据灭失、损坏或以后难以取得而申请保全。仲裁委员会依法将该证据保全的申请提交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采取保全措施。在提出保全申请时要注意保全的证据应当是: 第一,证据必须是对案情有较重要的证明作用的,保全的证据如果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会使案情无法得到证实,从而使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不能得以实现。 第二,申请保全的证据有可能是会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如知情人年事已高,如不及时将其证言保全下来,证言就会难以得到。又如,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当事人的货物还存放在库里,如不及时保全,被申请一方就可能将货物脱手,使案情无法查证。 证据保全对不同的证据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对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可采用笔录或者录音的方法加以保全;对年迈、重病有死亡可能的证人,或者即将出国的证人,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取证并加以保存;对物证,可通过勘验笔录、拍照、录象、绘图或保持原物的方法保全;对于书证,要尽可能提供原件,提取原件有困难的,可提取复制品、照片、副本等加以保全。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仲

    2020.04.27 101
  • 国际仲裁过程是怎样的
    国际仲裁过程是怎样的

    国际仲裁过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时,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和副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三个条件; 2、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

    2022.04.16 1,270
  • 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范围以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人的财产为限,不可以对外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如果是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不可以超过申请人要求的范围,或者争议财产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2.04.16 1,518
专业问答更多>>
  • 国际仲裁保全中的财产保全是怎样规定的?

    虽然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但仲裁委员会无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仲裁委员会只能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2-04-08 15,340
  • 国际仲裁中财产保全是怎样规定的?

    虽然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但仲裁委员会无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仲裁委员会只能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2-04-07 15,340
  • 国际仲裁中财产保全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但仲裁委员会无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仲裁委员会只能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2-04-07 15,340
  • 国际商事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如果需要申请仲裁前财产保全的,根据仲裁案件的特点和民诉法第93条之规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仲裁前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将来要申请仲裁机构解决的案件。仲裁前财产保全,为将来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顺

    2022-03-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中国公民的范围 00:50
    中国公民的范围

    中国公民的范围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的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的新生儿自然具有中国的国籍,父母都是中国国籍,但新生儿在外国出生,也可以为孩子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但是具有

    4,060 2022.04.17
  • 仲裁受理范围 01:23
    仲裁受理范围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2,057 2022.04.17
  • 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00:57
    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929 2023.01.04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