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对克扣工资如何进行解决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对于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向劳动者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来信;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属举报类案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可以进行行政调解。
-
该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当事人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材料;可以在网上投诉;或者也可以拨打电话来投诉。而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审查当事人的投诉,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去调查处理。
2020.11.19 270 -
劳动部门将如何处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
单位拖欠工资,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克扣拖欠的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不向劳动者支付该工资和加班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
2020.06.10 123
-
对拖欠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进行哪些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
2022-03-29 15,340 -
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流程: 1、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来信; 2、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3、属举报类案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
2022-06-28 15,340 -
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一)到劳动监察去投诉时,首先应记下前去投诉的时间和接待自己的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因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都是佩戴工作牌,上面有自己的姓名、职务等。 (二)前去投诉的事项必须是归劳动监察部门受理,
2022-07-18 15,340 -
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单位如何处罚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它的职责是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国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
2022-05-31 15,340
-
01:08
监察机关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对以下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10,812 2022.04.17 -
01:14
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解决
首先,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建议员工先找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报酬的,应当按应
1,872 2022.04.17 -
01:29
施工阶段如何进行质量监理
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监理方一旦进入工程质量监理,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
685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