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赔偿制度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1个月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不一样的办法: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不签劳动合同合同怎么赔偿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
2020.09.19 113 -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2020.10.25 91 -
劳动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
2020.08.31 141
-
劳动合同签收制度制度是怎样的
严谨的说有必要实行劳动合同签收这个制度,证明员工领取了由其持有的那份合同,你们签订过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收其实风险也很小,风险为: 你持有的那份丢失了,而员工不拿出他的那份,谎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就
2022-08-28 15,340 -
劳动合同中的规章制度制度不合理怎么办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合理的时候。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
2022-02-02 15,340 -
2019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较典型的
2022-08-26 15,340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制度是怎样
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为,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个月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公司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最长不能超过十一个月。
2023-08-10 15,340
-
01:18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该用人单位要向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从被聘用当天开始,在公司任职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此公司就应当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原有工资的
4,133 2022.04.17 -
01:15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具体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则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员工选择不续签,则需要了解具体不愿意续签的原因,一般有两种情况:1.如果用人单位继续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
15,484 2022.04.17 -
00:48
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过年限来进行计算。劳动者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一年的
1,483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