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能起诉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如果是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的对象是用人单位;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书,起诉的对象是劳动者。上述主体不服仲裁裁决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起诉状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劳动者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能够向法院起诉吗
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均起诉问题的处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后起诉的案件是否应该受理。当事人起诉的时间必有先后的之分,一方起诉后即为原告,
2020.11.16 876 -
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
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020.01.10 265 -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吗
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有证据证明仲裁庭有违法的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020.04.11 234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能起诉吗
1、当事人因不服劳动仲裁而起诉的,可以撤回起诉。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或者仲裁裁决有错误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22-11-04 15,340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起诉吗
不,根据现行法律,诉讼请求一般不能增加。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否则法院将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满意,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因为对劳动仲裁请求的裁决不满意,因此不能超出仲裁请求的范围,
2021-12-13 15,340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到法院吗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满意,履行即可,无需到法院起诉了,否则,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了。r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
2022-03-14 15,340 -
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
2023-01-16 15,340
-
00:51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吗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3,765 2022.05.11 -
01:01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吗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从
2,854 2022.05.11 -
01:13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
2,905 202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