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比例机动车一方要负责赔偿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2、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3、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一般承担80%左右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承担70%左右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比例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的比例划分要区分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前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后者则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两个原则在责任比例的划分存在明显的不同。机动车之间,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结
2022.04.13 825 -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为百分之七十,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为百分之三十。两辆机动车辆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是按照全责为百分之百、主要的责任方为百分之七十、同等责任为百分之五十、次要责任为百分之三十来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的比例的。机动车辆和非
2022.04.16 2,273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有三七比例、全责、五五比例,一般是以双方的过错程度为主并结合过错行为的作用力确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020.04.08 440
-
交通事故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机动车次要责任一方保险一方赔偿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
2022-04-29 15,340 -
交通事故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机动车次要责任保险一方赔偿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
2022-04-12 15,340 -
交通事故一方赔偿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
2022-05-04 15,340 -
交通事故一方要负责赔偿吗
交通事故认定中没有责任的一方有可能也要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
2023-05-24 15,340
-
00:59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那么需要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以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判断标准,进行具体的赔偿金额确定的,那么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以及需要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7,118 2022.05.11 -
01:44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交通损害的大小以及保险的责任限额来具体认定的。 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次要责任,则说明你方的过错程度相对主要责任方较小,相对承担的责任比例较低,故比列会小于50%,司法实践中具体比列还要区分交
3,341 2021.04.25 -
01:29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相关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可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要求肇事方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
1,33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