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探望权概念是什么?探望权的行使要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探望权概念是什么?探望权的行使要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2020-10-15 11:2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0-15回复

一、探望权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概念 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望、看望、交往的权利。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 2、探望权的主要义务主体:直接抚养方。 注:直接抚养方作为义务主体不但负有不妨碍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消极不作为义务,而且还负有协助的义务。 (二)构成要件 1、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 2、权利主体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 注:关于第三人的探望问题 早在《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就有人主张第三人探望权的问题。其主要理由是:(1)当前的家庭生活中,隔代亲是普遍现象,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往往具有深厚的感情。据不完全调查,在农村有70%-80%的学龄前儿童白天由祖父母照看;在城镇,大约50%的学龄前儿童、低年龄小学生主要由祖父母负责接送上幼儿园、小学。(2)允许夫妻离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有利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身心健康。因此,除了父或母之外,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应享有探望权。 婚姻法修改实施后,仍有人坚持这一主张,并认为我国《婚姻法》第28条实际上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祖父母可以并且应当探望孙子女。 我们认为,婚姻法意义上的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法定权利,该权利是特定的身份权利,不可转让,不可非法剥夺。其理由在于,它可以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定期相聚以满足其精神上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家庭解体给子女带来的伤害,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既然婚姻法规定了其权利主体只有父或母,则其他人就无权行使这项权利。因此,探望权主体的扩大已不是司法解释所能够解决的。 注意:这里的父或母,既包括生父母,也包括养父母。 3、探望权的行使不会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父母一方存在暴力倾向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则不宜允许其享有探望权。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律师普法更多>>
  • 探望权行使的要件
    探望权行使的要件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协助该方行使探望权。生活当中会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阻止探望一方探望的情况的发生,如果探望一方的探望行为没有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抚养一方应当协助探望一方行使探望权。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就探视

    2021.03.18 124
  • 探望权由哪些要素构成?
    探望权由哪些要素构成?

    (一)探望权的主体。探望权的对象是指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二)探望权的内容。探望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情感利益,它包括看望、言语交流、短暂共同生活、游玩、嘻笑等人之常情的感情因素。他们相互接触,交流感情,从精神上

    2021.03.16 109
  • 探望权的要素构成是什么
    探望权的要素构成是什么

    (一)探望权的主体。探望权的对象是指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二)探望权的内容。探望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情感利益,它包括看望、言语交流、短暂共同生活、游玩、嘻笑等人之常情的感情因素。 他们相互接触,交流感情,从精神

    2021.01.29 146
专业问答更多>>
  • 探望权的行使需具备哪些条件?

    的行使,需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 (二)权利主体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 (三)探望权的行使不会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说明]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

    2021-10-15 15,340
  • 如何行使探望权?探望探望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方式上以双方在场较好,如探望一方要求带子女外出、脱离对方,应事

    2021-10-15 15,340
  • 探望权主要有哪些探望权的特征

    探视权的特点是:主体范围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与未成年子女探视、联系、沟通、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2021-11-07 15,340
  • 探望权的行使有哪些

    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

    2021-09-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探望权执行的方式是什么 02:00
    探望权执行的方式是什么

    探望子女的方式和频率由夫妻双方离婚时自行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

    1,077 2022.04.17
  • 抚养权方限制探望孩子 00:58
    抚养权方限制探望孩子

    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话,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都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但是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能直接抚养子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法律规

    1,025 2022.04.17
  • 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01:16
    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继父都不享有探望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这主要因为,探望权利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继父,才能够享有与亲生父母一样享有的亲子权利。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在共同生活期间,继父与继

    1,087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