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和处理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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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至规定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三)收集车辆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 (四)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五)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报告; (六)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其他规定。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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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偷倒工业垃圾怎样处罚
偷倒工业垃圾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偷倒工业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可以由当地的环保部门和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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