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劳教所对待在出所管理活动中认定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劳教所对待在出所管理活动中认定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2022-04-07 02:1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7回复

发现劳教所在出所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出所人员没有出所凭证或者出所凭证不齐全的;(二)出所人员与出所凭证不符的;(三)到期不及时办理解教手续或者无故扣押解教证明的;(四)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因办案需要临时离所以及调离转所人员,没有劳教所民警或者办案人员押解的;(五)没有向解教人员居住地公安机关送达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的;(六)没有向所外执行、所外就医人员居住地公安机关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七)其他违反出所规定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自我管理,二是外部管理。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律师普法更多>>
  • 在劳动关系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在劳动关系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如下: 1.企业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2.企业为了方便辞退员工,继续使用过期合同。 3.劳动者突然解除劳动合同。

    2020.03.06 167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所得的认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所得的认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2020.04.10 281
  • 劳动关系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劳动关系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另外补充的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随时终

    2020.06.22 161
专业问答更多>>
  • 劳教所在出所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发现劳教所在出所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出所人员没有出所凭证或者出所凭证不齐全的;(二)出所人员与出所凭证不符的;(三)到期不及时办理解教手续或者无故扣押解教证明的;(四)

    2022-04-04 15,340
  • 怎样审查劳教所在出所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发现劳教所在出所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出所人员没有出所凭证或者出所凭证不齐全的;(二)出所人员与出所凭证不符的;(三)到期不及时办理解教手续或者无故扣押解教证明的;(四)

    2022-04-04 15,340
  • 如何审查劳教所在出所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发现劳教所在出所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出所人员没有出所凭证或者出所凭证不齐全的;(二)出所人员与出所凭证不符的;(三)到期不及时办理解教手续或者无故扣押解教证明的;(四)

    2022-03-22 15,340
  • 劳教所在收容管理活动中收容管理活动中存在哪些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

    发现劳教所在收容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没有入所凭证或者入所凭证不齐全的;(二)收容劳教人员与入所凭证不符的;(三)应当收容而拒绝收容的;(四)收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

    2022-03-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哪些 01:15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哪些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5,435 2022.05.11
  •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00:57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如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其

    12,892 2022.04.17
  •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01:05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还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除此之外,在实践中,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构成重婚。也就是说,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涉嫌重婚罪。具体来看,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1、客体:重婚罪侵犯

    1,466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