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监察对象和监督对象区别在于两者的主体职能与机构性质不同,管辖对象及调整行为不同以及处置方式不同。根据相关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首先你要确定对方的死和你有没有关系,如果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那你可能会被列为嫌疑人,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次即使对方的死和你没有关系,只要你们长期共同生活(或者频繁联系),办案民警根据相关办案程序是会找你了解情况的,只要配合调查就好。
-
网恋对象给你花钱算诈骗吗?
不算。构成诈骗有两个条件:1.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网恋对象自愿给花钱显然不满足这两个条件,所以网恋对象自愿给花钱不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
2020.01.08 1,461 -
减刑的对象和条件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一)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
2020.07.19 106
-
的条件和对象
个人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公司、合伙人和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贷款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
2022-10-30 15,340 -
两者的犯罪对象和犯罪对象的不同
职务侵占犯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其犯罪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从所有制性质上看,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非公共财物。而贪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2021-03-30 15,340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对象和支付对象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
2022-05-25 15,340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对象和支付对象是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
2022-05-25 15,340
-
01:19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从概念上理解,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具体而言,以下罪犯不能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
1,403 2022.04.17 -
01:08
股份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私募发行也称为不公开发行,因其发行对象的人数不能超过50个人,是只向特定人募集股份的一种证券发行方式。在私募发行股份的对象中,主要分为特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债券可以向特定的合格
1,268 2022.04.15 -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32 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