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我可以把我的工资全部提出来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受工伤的劳动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予以辞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员工正常离职后,工资压一个月后再发,属于违法情况。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时,拖延支付劳动者工资行为是违法的。
-
公司以我的原因把我辞退了,我的工资是全额提成,我可以要回来吗?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
2022-05-05 15,340 -
公司以我的原因把我辞退了,我的工资全额提成,我能要回来吗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
2022-05-04 15,340 -
公司以我的原因把我辞退,工资是全额提成,我能要回来吗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
2022-05-08 15,340 -
公司以我的原因辞退我,我可以把我的工资要回来吗?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2-04-01 15,340
-
01:13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需要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具体要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赔偿金一般是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二倍来计算。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1,589 2022.06.15 -
00:49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是违反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的,此时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员工也可以向公司主张支付赔偿金。公司不肯支付赔偿金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2,692 2022.05.11 -
00:56
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辞职了可以退吗
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辞职了不可以退。可以把养老保险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自己办理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上,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并且年龄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领取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老保证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
6,03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