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中鉴定期限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修、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修、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误工期限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治疗记录中所记载的时间进行确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期限,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在治疗结束后到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四部分第二点的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期限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
2020.07.15 268 -
交通事故重新鉴定期限
我们需要知道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时限,只是规定了申请鉴定的时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重新检验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
2020.11.06 227
-
交通事故案件鉴定赔偿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交通事故鉴定期限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鉴定机构协商确定,但确定期限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2021-11-16 15,340 -
交通事故鉴定期限
交通事故鉴定有期限,鉴定期限不得超过30天。但如有必要延长鉴定期限,应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2021-11-05 15,340 -
交通事故案件结案期限
交通事故结案期限,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交通事故结案期限,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2-04-08 15,340 -
交通事故中误工期限怎么鉴定
误工期限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
2022-05-30 15,340
-
01:53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期限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
3,766 2022.10.03 -
01:18
交通事故鉴定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鉴定流程为: 1、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保护现场,并将车辆和相关物品统一保管,联系价格事务所对损坏的车物进行鉴定,当事人通知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派员到场检验; 2、对于车物的损失价格鉴定完毕后,在事故发生后七天内做
1,777 2022.04.17 -
01:36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的认定如下: 1、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负全部违法责任;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意外交通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的严重
63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