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未还清房子过户之后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过户前,签定买卖合同之后,中介或买方会联系担保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对你能代多少款,首付应该是多少,以后月供是多少,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数字,而且对贷款下放时间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支付完首付,双方办理过户递件,3天内取件,这时房证上已经是买方的名字了,卖方还没收到全款,当然不放心,找个当地人担保也正常,但在取件时,担保公司会陪同,会与买方签定贷款合同,同时在贷款收款方一栏,填卖方(房东)的收款帐号,等银行审核完毕之后,款会直接付给房东,不存在任何风险。这当中所有的风险都是担保公司可以预见的,你担保仅仅是走个形式,让房东宽个心而已。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的。综上,对于按揭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需要过户的话是比较麻烦的,要么提前还贷,要么则需要跟银行协商,否则只能待贷款还清后才能完成过户。
-
离婚后房子贷款未还清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
2021.03.03 252 -
房子贷款未还清,离婚后房产能过户吗
离婚后房贷没还完可以过户。 离婚后如果要将没有还清房贷的房子进行过户的话,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如果没有能力还贷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去跟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
2021.01.28 243 -
房贷还清之后贷款合同怎么办?
在房贷还清后,你只需要去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拿回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土地证、他项权证,持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委托书、抵押权注销申请表去当地的房管注销他项权证就可以了。
2021.02.19 456
-
房子过户后银行贷款未还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过户前,签定买卖合同之后,中介或买方会联系担保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对你能代多少款,首付应该是多少,以后月供是多少,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数字,而且对贷款下放时间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支付完首
2022-04-17 15,340 -
房子过户之后银行贷款还没还完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过户前,签定买卖合同之后,中介或买方会联系担保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对你能代多少款,首付应该是多少,以后月供是多少,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数字,而且对贷款下放时间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支付完首
2022-05-01 15,340 -
房子过户之后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过户前,签定买卖合同之后,中介或买方会联系担保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对你能代多少款,首付应该是多少,以后月供是多少,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数字,而且对贷款下放时间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支付完首
2022-04-20 15,340 -
房子过户后银行贷款不还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过户前,签定买卖合同之后,中介或买方会联系担保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对你能代多少款,首付应该是多少,以后月供是多少,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数字,而且对贷款下放时间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支付完首
2022-04-19 15,340
-
01:19
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
首先,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销除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
7,670 2022.04.15 -
00:49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给女方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如果房屋还没有还完贷款或者是存在抵押的,那么是不能够直接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的。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第一就是提前将贷款偿还完毕,贷款结清了,抵押也就解除了,就可以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第二就是先向贷款的
2,043 2022.04.17 -
01:16
房子逾期还款被银行起诉怎么办
房子逾期还款被银行起诉的解决办法:首先可以直接找银行协商;争取银行的谅解,并且把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一并还掉。若确实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若未按时还清贷款,银行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
1,85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