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分离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提问者问题初步分析应为“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分离吗”?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是重要的一项著作权中财产型著作权;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就是著作权包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后者作为著作权特殊权利形式存在,不可分割。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当然保护所失利益,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在赔偿范围之内。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为该权利的市场价格。如前所述,侵犯著作权之损害赔偿,实际是弥补因侵权导致的权利人之市场损失,在权利人能举证其因侵权导致的发行减少量时,以此数量乘以单位利润,为其实际损失,或可依据侵权人不当得利数额计算,被侵害作品的许可使用费亦可作为计算标准。笔者认为,作为计算标准的许可使用费,只能是普通许可的许可使用费,不应当是独占性许可的许可使用费,原因就在于侵权人之侵害行为,相当于未交许可使用费之一般使用,侵权行为发生后,权利人之对外普通许可使用并不受影响,如以独占性许可使用费计算,显然超出侵权损害之范围。如权利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是独占性许可合同,权利人所可能获得的未来利润是基于该独占性许可,则该合同难以作为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依据。如权利人能够举出有效的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则其许可费为有力的证据,可证明该作品的普通许可使用费的市场价格。另外,合同上的可得利益与侵权法保护的所失利益,两者并非等同,权利人基于某一许可合同的可得利益,并不在侵权法所保护的以市场价格计算的间接损失范围之内,赔偿范围应止步于以市场价格计算的数额,不应扩大到一次特定交易的对价或者可能获得的利润。在侵权案件中,法院所判赔的数额,实际即为法院酌定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市场价格,同时也就是权利人之间接损失。
-
网络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
2020.05.06 321 -
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364条的规定,网络传播淫秽信息量刑标准如下:1、传播淫秽的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要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非个人传播淫秽信息,而是组织其他人播放淫秽电影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交
2022.04.16 3,359
-
《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保护作品权指什么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一条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
2022-01-24 15,340 -
网络著作权是什么,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含义,网络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
2022-04-06 15,340 -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吗,有哪些内容?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禁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有以下内容的视听节目:(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
2022-02-15 15,340 -
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可以传播吗
完全可以。你看一下下面的法条: 《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
2022-03-17 15,340
-
00:59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于哪一年颁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根据2013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订。该《条例》共27条,自2013年3月1日
4,069 2022.04.12 -
01:00
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首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如果权利人超过上述的三年诉讼时效才起诉,且起诉时该著作权仍在保护期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涉及财产赔偿的,侵
1,299 2022.04.17 -
01:11
著作权署名权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将著作权全部或者部分、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转让方式包括了买卖、互易、赠与和遗赠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作品名称、转
1,460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