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应该告哪些劳动合同案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一般程序: 1、案件来源: (1)主动监察: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在主动监察中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简易程序”规定的案件,可以实施当场处罚。当场处罚案件须在二个工作日内报所属机关登记备案。 (2)举报投诉:指公民向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检举他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控告自己劳动保障权利受到他人损害的情况。对举报案件受理与否在三日内给予答复。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在七日内立案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信函举报的应将其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举报人要求告知受理和查处结果的,应通知举报人。 (3)上级委托和其他机关移送案件:接到上级委托和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及本级机构管辖范围的,应及时立案查处;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回复并说明情况;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同时认为不属于本级机构管辖范围的,及时报送或移送有管辖权的监察机构处理。 2、案件登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对所有案件进行分类登记。 3、案件审查:案件经登记后应及时填写立案审批表,送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查,发现用人单位确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立案。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未批准立案的,审批表归档后返回登记处注明案件未批准立案。 4、案件调查:案件立案后,劳动监察机构应指定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客观公正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办案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按规定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告调查取证情况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5、审议:指劳动监察机构对案件处理报批表进行审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在处罚决定作出前,必须依法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需要举行听证的案件,应依法组织听证。依法不应给予行政处罚以及十五日内经补充调查后仍证据不足的,经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当归档后返回登记处注明撤销。 6、处理:处理、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处理、处罚决定书,并在七日内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送达被处理、处罚人,被处理、处罚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但不停止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需要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归档备案:处理、处罚决定执行后,办案人员应填写结案审批表,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结案后,由案件经办人员负责按规定制作案件档案卷宗,并交回登记处注明结案并归档。其中处理、处罚决定书应当在结案后十日内报送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告到劳动监察大队后果为会被要求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告到劳动监察大队后果
告到劳动监察大队后果为会被要求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0.08.07 614 -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2020.02.25 156 -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
2020.04.12 752
-
劳动监察大队设诉案件
各位律师~~~~~~我现在去劳动监察大队去设诉这一状况,有了结果我再回来跟你们讨论一下下哈~不过在去之前,我在考虑一些问题,那中介既然敢如此欺骗我们,我们掌握的证据充分不,能起到设诉他们的作用不?还有
2022-05-09 15,340 -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具体有以下: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
2021-10-23 15,340 -
劳动监察大队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你和公司提及过没有, 你现在工作多久了 不成是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的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2022-03-18 15,340 -
劳动监察大队主任应该关于企业哪些类型的劳动合同案件,都做了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2022-03-18 15,340
-
01:10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我国劳动法中有许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其中,无效的劳动合同主要有: 1、劳动合同条款应当在双方处于自愿、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因此,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得对方在违背个人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
2,251 2022.04.17 -
01:09
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备案吗
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之后,以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同时,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份个人的劳动合同就此生效。所以,我国并未强制要求劳动合同需要
1,453 2022.05.18 -
01:00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哪些不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二者是属于劳动关系。而劳务合同是由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签订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之中,劳动关系的双方具有从属性
2,34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