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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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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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2020.04.18 63 -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2020.06.07 129 -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021.04.13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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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2-06-20 15,340 -
东莞的劳动合同实际解除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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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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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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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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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4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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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动消灭吗
附条件解除的合同是自动消除。即经过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了附条件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之后,合同自动解除。这一点与法定解除合同不一样,附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一定要求通知对方当事人的。 解除合同的要件如下: 1、条件是合同的附款。条件
671 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