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诉二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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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诉二审判决不服该怎么办呢?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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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判决后,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建议或抗诉。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对于生效的判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不服的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的,不得中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是否中止执行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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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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