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做补偿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公司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公司拖欠工资辞职后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以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拖欠工资如何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用人单位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020.05.24 108 -
拖欠工资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020.06.19 132 -
公司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公司拖欠工资的赔偿方式: 1、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拖欠的金额和给员工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公司拒绝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2020.07.29 165
-
如何补偿公司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该如何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
2022-04-16 15,340 -
拖欠公司工资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当增加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2021-11-18 15,340 -
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做?
一、拖欠工资怎么办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之后,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一拖欠劳动者工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
2022-09-04 15,340 -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如何做赔偿?
拖欠工资该如何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
2022-05-06 15,340
-
00:54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有赔偿吗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离职时,当然有补偿。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公司存在过错,法律规定因公司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标准,工作满一年可以请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8,244 2022.04.15 -
00:55
公司拖欠工资 怎么办
当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时,员工最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实在无法协商解决的,也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所列方法外,劳动者还可以直
1,641 2022.04.17 -
00:59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要
在发生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当事人之间最好先行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仍不履行的时候,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的,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5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