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出借人不履行借条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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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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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当事人如果没有出具借条,必须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借贷事实。 补写借条或者出具还款计划书;谈话时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 第二、可以证明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 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 第三、电话录音。 如果没有借条,在你意识到存在风险时候,可以通过电话录音保存证据。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处理办法: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借款用途,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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