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条例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女工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登陆p/请教懂法人士啊。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关于哺乳期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如下: 《劳动法合同》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020.10.31 338 -
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限制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对其降资的行为,也限制了用人单位以哺乳期为理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时还规定了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可以不参加夜班劳动,也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女职工每天可有一个小时劳动时间用于
2022.05.11 1,765 -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哪些
首先,禁止要求女职工从事危重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其次,对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做出特殊保护。
2020.02.16 331
-
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
2022-03-24 15,340 -
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女工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2022-04-13 15,340 -
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
【女工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2022-04-19 15,340 -
哺乳期哺乳期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
根据《劳动法》第63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关于本条的具体执行,根据《女职
2022-10-20 15,340
-
01:12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了应该将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六种情形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合同,应当将到期合同延续至相关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
2,557 2022.04.17 -
01:12
哺乳期离婚子女归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还处于哺乳期的,原则上应该由母亲抚养。若母亲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可以由父亲抚养。如: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不利于子女生活,且无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形
1,238 2022.04.17 -
00:55
哺乳期妇女一定缓刑吗
犯罪分子是哺乳期妇女,不一定就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 哺乳期妇女要适用缓刑,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犯罪情节较轻;第三、有悔罪表现;第四、不存在再犯罪的危险;第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产
2,09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