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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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若是货币补偿,则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若是产权调换,则按照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不得选择补偿方式:①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合同达不成协议且被拆迁人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至于补偿的时间,一般应在拆迁前一次性补偿。 4、房屋估价。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至于房屋的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双方未能就选定评估机构达成合意,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有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评估工作由当地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这种规定显然属于行政性垄断,被拆迁人对其评估价格的公信力也多持怀疑态度,因为拆迁管理部门多为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进行房地产行政管理过程中与拆迁单位难免建立一些关系,而被拆迁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很少,被拆迁人有理由怀疑拆迁人利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关系去干预和影响房屋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所以,笔者认为,利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市场主体之间民事行为中的房屋价格评估由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并非妥适。当然,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格也并非一定要进行评估,若双方能就补偿的金额和差价结算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不评估,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并付诸实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省却一笔评估费,降低拆迁中的成本。 5、拆迁安置办法。安置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的。在被拆迁人不能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可以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提供周转房。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停业补偿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过渡期限是指在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形式下,拆迁人提供适宜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拆迁人的。 8、违约责任。对拆迁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和超过过渡期限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一般是支付违约金。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按时搬迁和腾退周转房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被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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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般包括: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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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市民在此要注意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私房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赁单上记载的居住面积为基础,按照房屋类型乘以一定的系数,换算成建筑面积。 2、货币补偿的金额。货币补偿金额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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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都包括什么内容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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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安置补偿应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位方案应该包括的内容是征收的范围、征收时间、补偿标准等的内容。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2020.01.25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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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
2021-04-07 15,340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
2023-06-26 15,340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1、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当事人包括:①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②被拆迁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对被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③房屋承租人:是与被拆迁人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使
2023-06-13 15,340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市民在此要注意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私房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赁单上记载的居住面积为基础,按照房屋类型乘以一定的
2022-04-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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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保险合同内容包括: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
528 2023.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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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拆迁安置的合同纠纷
拆迁安置的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房屋安置协议本质上仍然属于合同类型,拆迁房产补偿协议订立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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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的内容大概为以下几点: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所在工作单位、身份条件等。第二,租聘厂房的基本情况,例如租聘用途、租聘场合、租聘厂房里的相关设施等。第三,租聘厂房的租聘时间、租聘起始时到租聘终止时。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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