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标的物与合同物的名称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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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相关单证和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等。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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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的名称与印章不一致是否有效要视情况而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会出现打印出来的公司名称与尾部印章上的公司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如公司名称错别字、少字或使用的格式模板忘记更改信息,不一致时,合同一般有效,合同对方应以印章名称为准,在合同签订处盖章相当于确定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
房屋的面积要经过房屋管理局的测绘机关进行两次测量,第一次叫预测面积,第二次叫终测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要先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联机备案的面积是根据预测面积进行备案的,你签定的合同是按照终测面积进行签定的,预测面积和终测的面积是有误差的,只是比较少,按照房屋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的面积和联机备案单上的面积有误差,如果超出总面积3%,就按照双倍的价格对客户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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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的名称与印章不一致,应以印章名称为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打印出来的公司名称与尾部印章上的公司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如公司名称错别字、少字,或者使用的格式模板忘记更改合同对方的信息。合同名称与印章不一致时,合同一般有效。在合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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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3.质量要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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