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房屋拆迁中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再将承租人作为被拆迁人,而是将承租人作为独立的拆迁当事人――即承租人,并在该行政法规中赋予承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房屋承租人的概念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以租赁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确定承租人的身份必须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的权利根据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2.承租人的义务 (1)履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拆迁协议书的义务; (2)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确定的义务; (3)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4)其他应当由承租人履行的义务。 (三)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承租人从被拆迁人中独立出来,单独在拆迁法律规范中规定了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的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与1991年3月22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较,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1.承租人不再是被拆迁人根据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被拆迁人就是房屋所有人,不再包括使用人。因此与1991年3月22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较,承租人不再是被拆迁人。 2.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具有从属性 1991年3月22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承租人作为被拆迁人,承租人享有被拆迁人所享有的应当被安置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再有这样的规定,仅仅规定承租人在拆迁中,如果承租人与产权人不能就拆迁补偿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不能就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与拆迁人不能就房屋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当按照产权调换解决,原租赁合同应当修改。因此在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承租人的地位从属于所有人,根据其与所有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的规定及意思表示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权利和义务从属于其与产权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的规定及在拆迁过程中双方的意思表示。 3.承租人在拆迁中的权利具有独立性虽然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可能从属于产权人,但其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仍然具有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一是承租人与产权人或者拆迁人不能就拆迁补偿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承租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起拆迁裁决申请,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二是承租人对拆迁裁决具有独立的提起司法审查权利,即承租人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对拆迁人、产权人拒绝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时,其可以独立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三是承租人可以独立的按照自己的意见处理自己在拆迁中的权利和义务。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承租人在拆迁中可以独立的以自己的名义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及诉讼权利,根据自己对拆迁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决定自己对拆迁法律关系的影响。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承租人的拆迁权利有: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请求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出租方进行违约赔偿的权利。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房屋出租人有下列权利:有权按时收取租金。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监督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权利。
-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1、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如果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取违约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监督合理使用房屋。约定由出租人修缮房屋的,出租人要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
2020.03.05 175 -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如下: 1、租房的权利; 2、收取租金的权利; 3、保证合理使用出租屋的权利; 4、提前收回自住权; 5、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可行使索赔权; 6、合同期满收回房屋的权利。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
2022.05.11 1,456
-
房屋拆迁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2023-02-14 15,340 -
拆迁房屋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拆迁租赁房屋时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赔偿; (3)可以主张因拆迁所造成的停产
2021-07-28 15,340 -
房屋拆迁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 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
2021-04-09 15,340 -
房屋拆迁后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可以享有的权利有: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
2023-02-05 15,340
-
01:11
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如下: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无论选择哪种补偿方式,都要对拆迁和更换的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
1,398 2023.01.17 -
01:21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
1,844 2023.08.10 -
01:29
共有房屋产权拆迁需要共有人签字吗
共有,就意味着每一个共有人都对财产享有共担收益的权利。不论占有的份额是多还是少,共有人都对共有的不动产享有独立的权利。因此,要拆迁共有房屋,需要经过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共有房屋的拆迁,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签字,与拆迁方签署补偿安置协议。
82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