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是否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聪聪系幼儿园的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缺乏识别能力,幼儿园未尽注意义务,对聪聪疏于管理、保护,致聪聪被车撞致伤,幼儿园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造成聪聪损害的另一侵权行为人张某应承担次要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教师有生育津贴。教师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应该全归国家教育部管理。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
-
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主要依据的两个法规是
《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程规程》。幼儿园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幼儿园的目标,对园内各项工作和对各类人员的要求加以条理化、系统化,规定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程。这是幼儿园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等,按照教养工作规律和园所实际
2020.06.23 586 -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教育。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日常生活加以必要的约束和规范,使子女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父母对子女的保护是指父母有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和责任,以防止和排除来自自然界的损害和
2021.04.09 485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承担哪些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教育。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日常生活加以必要的约束和规范,使子女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 父母对子女的保护是指父母有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和责任,以防止和排除来自自然界的损害
2021.02.17 237
-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如何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
2022-01-22 15,340 -
教育机构有赔偿义务的学校、幼儿园
据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
2022-03-16 15,340 -
山东省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公办幼儿园提供集体保育和教育机构有何规定
本条例所称幼儿园,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幼儿提供集体保育和教育的全日制或者半日制的学前教育机构。本条例所称公办幼儿园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由财政拨款运转的幼儿园。本条例所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
2022-03-07 15,340 -
教育机构在什么情况下才应当对教育机构承担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否有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
2022-03-15 15,340
-
00:53
如何举报教育机构
举报教育机构的方式如下: 1、打开浏览器,在网页搜索“对应地区加教育局电话; 2、根据搜索结果找到对应地区的教育局联系电话; 3、拨打联系电话举报培训机构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
9,667 2022.06.22 -
01:17
教育机构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教育机构破产后债务,应当由教育机构偿还。公司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比如注册资金额是10万元,欠债3
3,176 2022.04.17 -
01:15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哪些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5,510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