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可是没有证据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根据你们的情况计算赔偿清单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有保险的,交强险内不分责任全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
我骑电动车被电动车撞了会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
2020.04.27 441 -
骑电车被车撞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
2020.10.10 158
-
我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对方没有证据我没有证据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
2022-02-20 15,340 -
我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对方没有证据怎么办我没有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
2022-04-06 15,340 -
我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对方没有证据我没有证据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
2022-03-30 15,340 -
我骑电动车被车撞了但是对方没有证据我没有证据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
2022-04-12 15,340
-
00:57
骑电动车被撞了双方都有责任怎么赔
骑电动车被撞了双方都有责任怎么赔,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电动车的损失由对方交强险先赔,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对方的损失按责任比例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
6,140 2022.04.17 -
00:57
开车门被电动车撞了是谁的责任?
开车门被电动车撞了,是谁的责任,要具体分析: 1、停车开门,后面来的电动车不防备,撞到打开的车门上了,这种情况,停车的负全责; 2、车停在那里,车门早就打开了的,而电动车没注意撞上了,这个里面还有以下情况:要看这个车停在哪里,如果停在人行道
10,489 2022.05.11 -
01:05
骑电动车喝酒撞车事故谁的责任
骑电动车喝酒撞车事故是谁的责任,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定责。如果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那么该电动车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
7,543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