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房屋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a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退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使用技术秘密超出约定范围的;违反约定保密义务的。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过保证期间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
-
-
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
2021.03.11 157
-
在什么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
2022-04-14 15,340 -
出卖人违约情况下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房屋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如下: (一)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额; (二)因违约造成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经济赔偿; (三)继续履行,法
2021-12-24 15,340 -
买卖人在什么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
2022-04-01 15,340 -
什么情况下,买卖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
2022-03-23 15,340
-
01:21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哪些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以下这几种: 1、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的,守约方有权让违约方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直到完成合同目的。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条件,在不用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
2,014 2022.04.15 -
01:20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就代表着双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的结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关系解除之后,双方当事人就不需要计算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合同的性质,请求对方承担恢复原状、采取其他
1,227 2022.04.17 -
01:08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五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其中,继续履行是指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时,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另外,补救措施有多种
2,26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