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河北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如何计算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历年河北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养老保险比例,河北个人养老保险基数。 养老保险核定缴费基数以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
河北省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
以200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新农保参保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的子女为:儿子、儿媳、未婚的女儿以及入赘的女婿、女儿);
2020.07.18 1,361 -
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条例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45岁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20.09.25 483 -
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
2020.03.31 1,733
-
河北省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其中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的部分不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即缴费基数上限为118
2022-02-10 15,340 -
河北省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
2022-04-11 15,340 -
河北省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
2022-04-17 15,340 -
河北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河北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如何计算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历年河北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养老保险比例,河北个人养老保险基数。 养老保险核定缴费基数以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一
2021-12-16 15,340
-
00:59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单位缴19%,个人缴8%。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两个条件:必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及其以上。每个地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不一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
5,296 2022.04.17 -
01:07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缴费标准分16个档次,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
13,432 2022.04.17 -
01:03
苏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苏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2021年7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2021年7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2,910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