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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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的标准如下: 1、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2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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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这样的:对于工作已经满了一年以上的员工来说,一般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对于没有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来说,如果满了六个月,可以算一年。没有的,则赔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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