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在什么情况下不准用人单位支付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不需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46第1款第5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均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
2020.03.02 155 -
什么情况下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2020.11.26 151 -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2020.03.10 460
-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
2022-06-18 15,340 -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不需要支付。
2021-08-16 15,340 -
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2-05-03 15,340 -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2-04-24 15,340
-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985 2022.05.11 -
00:47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意思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
1,703 2022.05.11 -
01:20
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几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超过144个月,按规定,如果员工个人的月度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度平均工资的3倍,则用人单位在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时,可按照职工的月
3,707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