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发票开具的范围是什么?开具范围有何限制?

发票开具的范围是什么?开具范围有何限制?

2023-08-08 20:3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8回复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即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收购发票由购买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销售发票由农业生产者向购买方开具,而且开具的产品范围必须是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超出经营范围,不可以开具发票。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规范发票开具
    规范发票开具

    规范发票开具的要求包括: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

    2021.12.12 795
  • 经营范围和开票范围
    经营范围和开票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是: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如果开票是办公用品,不算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办公用品发票,在经营范围之内。文化用品与办公用品是交叉的概念。

    2020.12.27 1,084
  • 管制器具的范围是什么
    管制器具的范围是什么

    管制器具的范围如下: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

    2022.09.26 3,386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发票开具与使用的范围与使用的范围不一致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

    2022-04-14 15,340
  • 什么是发票,发票开具与使用的范围与使用的范围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

    2022-04-08 15,340
  • 开具发票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超出经营范围,涉嫌虚开。税务机关不会介入你的实际经营,只要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一致,就不会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如果经常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建议变更工商登记

    2021-11-21 15,340
  • 人超出经营范围应该开具什么发票?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应该都不能开票,否则是超出范围经营属违法行为,建议到工商增加该经营项目,诚信/合法经营为好。

    2022-10-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01:04
    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以下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1、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2、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3、商务咨询、投资咨询; 4、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钢材的销售; 5、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6、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7、清洁服务; 8、家政服务等

    12,510 2022.05.11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693 2022.11.21
  • 债权申报的期限范围 01:23
    债权申报的期限范围

    债权申报期限指的是同意债权人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申报债权,则认为放弃债权。债权人要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

    1,205 2022.04.17
医疗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