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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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安全事故”不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还包括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所有于安全事故有关的犯罪,但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八条除外,因为这两条已经把不报告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另外,2007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2007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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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如下: 1、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行为侵害了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3、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4、行为人负有报告职责而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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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安全事故罪构成该怎么办?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应包括: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三)主体要件: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
2020.12.11 91 -
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刑?
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应当这样判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如果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以至于贻误事故抢救,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5.25 80 -
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构成的?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
2020.05.13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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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安全事故罪怎样构成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2021-06-21 15,340 -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构成的
1、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
2022-12-10 15,340 -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纠正措施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结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10-11 15,340 -
怎样构成了谎报安全事故罪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和过失;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秩序;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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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重大劳动事故罪指的是安全生产设备或者是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因而发生了重大的伤亡事故或者是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包括安全设备以及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且负有直接责任的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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