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留置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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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的方法: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面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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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实现是怎么实现的呢
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债权已届期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 2、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债
2021.04.28 234 -
怎么实现留置权
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021.03.22 119 -
留置权的实现与消灭
1、留置权的实现,又称留置权的实行,是指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的实现。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为留置权的根本效力、最终效力,其作用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受偿。 2、留置权的消灭,是指于留置权成立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其不再存在。引起留置权消灭的法律事实
2021.04.16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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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留置权的实现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
2022-04-19 15,340 -
综上,查封扣押留置权的实现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
2022-04-24 15,340 -
留置权人是怎样实现留置权的?
我国《》赋予了人实现留置权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不履行到期债务,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二
2022-09-17 15,340 -
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
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2022-06-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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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债权人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
732 2022.04.17 -
01:04
留置与两规的区别
留置与两规的区别如下: 1、双规和留置的依据不同。双规直接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而留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双规和留置的实施对象不同。留置是试点地区的国家监察机关,依据全国人大授权采取的措施;
29,296 2022.04.17 -
00:59
扣押和收缴的区别
扣押和收缴两种属于不同类型,具体区别如下: 1、行为对象和方式不同:扣押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扣留财产。收缴是指对财产进行缴获查收; 2、期限不同:扣押只是暂时性的,是一种临时的强制执行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收缴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8,96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