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细则实施细则中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细则实施细则中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2022-03-26 10:5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6回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足或达到二十克,***、甲基苯丙胺胺或者***一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咖啡因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甲基苯丙胺或者***一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克,可以增加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五克,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一千克,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6)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甲基苯丙胺或者***七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四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四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七千克,咖啡因三十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毒品犯罪的数量未达到前款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其他情节严重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甲基苯丙胺或者***一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三克,可以增加二年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十五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四千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6)被告人毒品犯罪的数量达到第1款规定的标准,同时又具有第2款所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先按照本款第(1)至(5)的规定增加刑期,然后可以按照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7)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甲基苯丙胺或者***十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百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十千克,咖啡因五十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甲基苯丙胺或者***五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五千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二十千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6)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五种情形之一(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甲基苯丙胺或者***五十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千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五十千克,咖啡因二百千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且不宜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 5、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应增加或减少刑罚量: (1)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及其他特殊人群被利用或被强迫参与毒品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3)存在犯意引诱、数量引诱情形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受雇运输毒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是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的有关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规定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和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办法等细节的法律。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无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考虑数量,无论多少数量都应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对于多次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且未被处理的,在发现后,会将之前未处理的数量进行累计计算,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即可能被判处死刑。

律师普法更多>>
  • 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实施细则
    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实施细则

    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建议参考《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

    2020.03.09 210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或制造毒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可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行为人的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或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冰毒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2、行为人是走私、贩卖、

    2020.02.15 263
  • 收养法实施细则
    收养法实施细则

    我国《收养法实施细则》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内容组成: 1、总则的论述; 2、有关收养关系的成立的论述; 3、有关收养的效力的论述; 4、有关收养关系的解除的论述; 5、附则的论述。 这一部法律的设立旨在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

    2022.04.12 1,409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01:3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犯罪嫌疑人只要存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涉案毒品数量是多少,都构成了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走私、贩

    2,361 2022.04.17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怎样判刑 01:17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怎样判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刑标准为: 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或制造毒品,无论涉及多少数量,都应该被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并给予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或者制造毒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可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

    2,468 2022.04.17
  • 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01:46
    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仍然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本罪,无论涉案毒品的数量多少,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罪的构成要

    1,762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