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评估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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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其中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人对公司的物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折抵资本经过评估所出具的报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同成立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股款折资本的,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数额,应由资产评估师评估;公司解散时,对其资产也应当评估。根据国务院1991年11月16日发布的《国有资产管理方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清算;(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1)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2)企业租凭;(3)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评仿师在评估后应当如实提供评估报告或者证件。所谓验资证明,是指由验资机构及其人员在公司成立时,对股东是否出资、是否足额出资以及出资是否到位等核实查验后所出具的证明。所谓验证证明,是指法定的验资机构及其人员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进行审查后提出的证明。所谓审计报告,则是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变动情况表,连续3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公司的合并、分立等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后所作出的报告。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首先、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工作认真负责,完全因受蒙蔽无法发现或确因水平、能力的限制而没有发现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严重不负责任,既可以表现为该为而根本不为、也可以表现为马马虎虎草率应付,不认真而为。前者如资产评估时不评估,验资人员不验资,验证人员不验证、审计人员不审计等等。这种完全的不作为是以过分相信为基础的。过分相信,应有相当的基础,如公司经营作风好、资信能力强等。如果明明知道公司经营管理混乱、资信能力很差,不讲信用而仍不作为甚或收受贿赂的,则不能以过失论,构成犯罪,对之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后者如走马观花,不作全面认真仔细的审查、核实就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其次,必须造成了证明文件重大失实。失实,是指证明文件有虚假内容;重大失实,则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与事实不符,如全部内容失实,重要内容失实等。最后,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造成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后果,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给国家、公司、股东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的;造成市场秩序甚至社会严重混乱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谓资产评估人员,是指法定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人员;所谓验资人员,是指法定验资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等承担验资职责的人员;所谓验证人员、是指法定验证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性进行审查、核实的人员:所谓会计人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会计师;所谓审计人员,是指审计师事务所中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在合并、分立、清算时的审计业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进行审计的人员;所谓法律服务人员、是指律师审务所中的律师以及其他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至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产生严重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因而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发生了严重后果。故意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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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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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诈骗罪要件是什么
构成诈骗罪的要件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020.09.01 129 -
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是嫌疑人采用非法的手段故意的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1、诈骗罪侵犯的是财物的所有权。2、犯罪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3、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施欺诈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上当受骗,自愿的处分财产。
2022.04.16 571 -
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
2020.06.27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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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评估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其中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人对公司的物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
2022-03-15 15,340 -
诈骗发行股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
2021-06-23 15,340 -
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诈骗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
2021-03-12 15,340 -
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在一些犯罪活动中,虽然他们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一些非法的经济利益,但他们侵犯的对象不是或不限于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2021-11-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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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一般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有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2、主观要件,本
13,166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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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主体要件上,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就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2、
6,950 2022.05.11 -
01:01
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进而扰乱市场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这些犯罪行为都是在签订经济合同、履行经济合同,这一表面上合法的形式掩盖下实施
87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