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房屋赠与需要的手续包括: 1、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协议; 2、办理赠与公证; 3、依据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登记后交付房屋。
房屋赠予需要办理如下手续: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
-
房屋赠与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房屋赠与和公证手续的办理是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
2021.04.06 141 -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的手续
赠与房地产需要办理下列手续: 1、首先,赠与双方将赠与的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得出市场价; 2、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的公证手续; 3、最后,双方共同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2021.02.23 140 -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流程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法律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
2022.07.02 243
-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如何办理房屋赠与
(二)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
2022-03-20 15,340 -
民法通则如何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2022-04-25 15,340 -
房屋赠与手续如何办理
一、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怎样办理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
2022-04-01 15,340 -
房屋赠与如何办理手续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将其全部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单方面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面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
2021-11-20 15,340
-
01:13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手续
民事主体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履行三个步骤的手续方可实现真正的房屋赠与目的,这三个步骤可分别概括为: 1、签约。也就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基于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公证。即将赠与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 3、变更登记。即到房管局
1,071 2022.04.17 -
00:55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房产的赠与手续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1、签约;2、办理公证;3、办理变更登记。房产的赠与是如今比较普遍的现象,房屋作为一项不动产,双方在赠与房产以及接受房产赠与过程中,应当注意到其特殊性质。也要根据其本身的性质,在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时更
5,035 2022.04.17 -
01:08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赠与需要的手续,一般有以下的四个步骤,具体如下:1、签订赠与合同。不管是买卖还是赠予房产,都要有正规的手续办理,必须要签订赠予合同;2、缴纳相关费用。即使是赠予所得的房产,也要根据规定缴纳税费等,所以在完成合同签订的流程后,就要拿着原房
1,70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