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被要求买断期间医保卡还能继续用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个人缴纳社保(买断)后,社保账户中的社会统筹部分是不享受补贴的(应由当事人承担);2、该账户只有当事人实现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才享受社会统筹(用人单位承担)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社保中断后续交医保卡,断交三个月以内正常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即可使用,断交三个月(含)需要连续缴满六个月才能正常使用。社保断交再续交再到恢复正常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按照断交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一、正常情况下,断交三个月以内,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第二个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 二、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则会被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情况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在办理续保手续后附加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 医保卡停了,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还是可以使用的,只能用于买药和门诊看病,如果是疾病住院的话,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要自费。
社保卡过期了还是可以用的,有效期满的社保卡是可以继续有效使用的。也就是说,社保卡过期不需要重新办理,功能正常即可继续使用。如果社保卡有效使用并未损坏,则其就医功能不受影响,仍可继续作为就医凭证使用。
-
社保卡到期还能继续用吗? ?
社保卡到期之后还是能继续使用的。只要当事人的社保关系存续,并且按照规定缴费,则是可以使用各项保险功能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020.02.22 475 -
断交社保后医保卡还能用吗
社保中断后续交医保卡,断交三个月以内正常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即可使用,断交三个月(含)需要连续缴满六个月才能正常使用。社保断交再续交再到恢复正常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按照断交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一、正常情况下,断交三个月以内,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
2020.01.12 367
-
社保买断后医保卡还能用吗
1、个人缴纳社保(买断)后,社保账户中的社会统筹部分是不享受补贴的(应由当事人承担);2、该账户只有当事人实现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才享受社会统筹(用人单位承担)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与当事人
2022-03-21 15,340 -
医保卡中断还能继续使用吗
社保中断后续交医保卡,断交三个月以内正常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即可使用,断交三个月(含)需要连续缴满六个月才能正常使用。社保断交再续交再到恢复正常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按照断交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一、正常情况下
2023-03-04 15,340 -
社保断了医保卡还能用吗
1、个人缴纳社保(买断)后,社保账户中的社会统筹部分是不享受补贴的(应由当事人承担);2、该账户只有当事人实现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才享受社会统筹(用人单位承担)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与当事人
2022-05-05 15,340 -
医保买断了,医保卡还能用吗
1、个人缴纳社保(买断)后,社保账户中的社会统筹部分是不享受补贴的(应由当事人承担);2、该账户只有当事人实现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才享受社会统筹(用人单位承担)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与当事人
2022-03-23 15,340
-
01:03
医保卡停了五年续交还能用吗
医保卡停了五年续交还能用。因为离职造成医保停交,个人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医保。医保停交3个月以内,如果找到新工作,那么新单位会继续为个人缴纳医保。但须注意,医保停交不能超过3个月,一旦超过3个月就会重新计算持续缴费年限。医保停交后
10,446 2022.04.17 -
01:03
社保卡被冻结了还能交社保吗
社保卡被冻结了还能交社保。银行卡被冻结以后那就是卡上资金被冻结,自然无法自动缴纳社保费用,在冻结期间,只能够拿身份证或者社保卡,每月到社保中心柜台缴纳个人社保费用。法律判定的账户冻结,银行是不会自动解冻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
18,981 2022.05.11 -
01:02
医保是社保卡吗?
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不一样的,两者不是同一张卡片。社保卡是具有多种社保保障功能的IC卡,也包含了医保卡的功能;而医保卡是医疗保险的专用卡,持卡人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买药、看病结账等和医保挂钩的服务。医保卡一般可以去指定药店或者银行办理激活,而社保
3,454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