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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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如下: 1、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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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有哪些受案范围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020.08.10 114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2020.07.13 273 -
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0.07.04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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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人事争议案件范围有哪些
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具体包括: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
2022-04-15 15,340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人事争议案件范围
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具体包括: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
2022-03-27 15,340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人事争议案件范围是什么
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具体包括: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
2022-03-21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
2022-04-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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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仲裁受理范围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2,178 2022.04.17 -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413 2022.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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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
17,305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