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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划拨给邻居,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该如何维权?

2023-06-13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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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依据上述规定,你于95年土地承包时承包的四亩责任田,如果当时与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该承包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当时的村干部将你承包的土地划拨给旁边邻居的行为,侵害了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你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和村里协商,要求补发给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请求保护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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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的维权方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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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协商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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