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是怎么回事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用人单位是不能够不给员工交社保的。给劳动者交社保对于公司而言是强制性的义务,无论是公司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履行,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会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的,会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定倍数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依法处罚款。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此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补交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0.08.13 441 -
用人单位没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020.03.25 261 -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
2020.01.08 414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办社保是怎么回事?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
2022-05-09 15,340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怎么回事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
2022-04-04 15,340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怎么办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
2022-04-13 15,340 -
用人单位不给办理员工社保怎么办?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
2022-04-13 15,340
-
00:56
单位不给减员又不给交社保
单位不给减员又不给交社保,可以问清楚单位为什么不办理减员,这问题必须解决的,如果是单位违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
12,341 2022.05.11 -
01:23
无单位人员怎样交社保
无单位人员交社保流程如下:个人能交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是去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最好去之前打电话咨询当地的社保局。需要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一般每月交多少钱,在办理的时候工作人
1,822 2022.05.11 -
00:46
工作单位换了社保怎么办
工作单位换了的,应当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劳动者从上一个用人单位离职时,原来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将社会保险转移到新单位,新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将
9,16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