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工地发生事故责任划分与用工单位有关系吗

工地发生事故责任划分与用工单位有关系吗

2022-08-15 19:5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5回复

一、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二、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5)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周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上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按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六个月的工资总额。 (12)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三、雇佣关系如何认定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方面考虑 1、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2、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还要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无证驾驶与事故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无证驾驶与事故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有关。具体按照交管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根据双方驾驶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来认定的。对方无证驾驶不对,并会受到处罚。但是如果没有违规驾驶在事故中就不承担责任了。具体情况还得看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你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2020.03.18 224
  • 酒驾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酒驾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酒驾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影响,是评判责任比例的原因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酒驾就是全责,如果对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对方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具体的责任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020.08.09 99
  • 工伤与用人单位有关系吗?
    工伤与用人单位有关系吗?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办理流程是: 1、首先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

    2020.04.28 148
专业问答更多>>
  • 工地伤亡划分责任事故与用工单位有关系吗

    一、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二、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

    2022-04-09 15,340
  • 工地受伤找哪个部门处理, 工地出现事故责任划分与用工单位有关系吗

    一、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二、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

    2022-02-12 15,340
  • 交通事故误工费与责任划分的关系?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责任划分是有关系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

    2021-06-22 15,340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有关系吗

    交通事故赔偿和责任划分是有一定关系的。如你们对责任划分无异议,对方应当在责任划分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等

    2022-01-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01:07
    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来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2,701 2022.05.11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划分标准 01:51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划分标准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4,874 2022.04.15
  • 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00:54
    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应该这么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3,996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