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代理人是否有特别授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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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除离婚问题外,还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当事人双方就离婚问题没有争议,那么,在其他问题的处理中,代理人是否能够代理当事人处理相关实体权利 笔者认为,离婚案件全案不适用特别授权代理为宜,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离婚案件中,离婚与否的问题是典型的人身关系问题,与当事人密切相关,因此由当事人亲自处理为宜。且如果离婚与否如果能够由代理人代理处分,代理本身存在的表见代理、恶意代理等问题将对当事人乃至全社会造成巨大的危险。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也只有当事人才最了解财产的价值和意义,法庭一般在分配上也做不到绝对平均,因此在分配中也需要当事人自己表达意志。 第三,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虽然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仍然不能排除当事人自愿协商和变更抚养权,不能在当事人意志之外,由代理人表态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这样将造成对子女权益的侵害,也不利于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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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是如果被告人有扶养扶养义务,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即使委托律师,也应当亲自出庭参加审判。当事人双方解除收养关系,双方达成协议的,需要一并向办理收养手续的民政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解除收养关系。
离婚案件不可以特别授权,离婚案件属于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的必须本人出庭,也就是说当事人不可以通过特别授权,委托他人办理,这也是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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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为什么不能特别授权
离婚诉讼不能特别授权,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离婚案件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的必须本人出庭,也就是说当事人不可以通过特别授权,全权委托他人办理。
2020.03.03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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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481 -
特别授权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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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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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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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15,340 -
离婚案件中,代理人能否适用特别授权的原则以及代理是否适用此处
离婚案件除离婚问题外,还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当事人双方就离婚问题没有争议,那么,在其他问题的处理中,代理人是否能够代理当事人处理相关实体权利 笔者认为,离婚案件全案不适用特别授权代
2022-04-15 15,340 -
离婚案件代理人能否适用特别授权的原则?以及代理是否适用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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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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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能否特别代理
首先,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权限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一般代理权限的代理人可以代为提交证据、参加庭审、法庭辩论等,但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出庭。而拥有“特
1,48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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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全权代理,即法定代理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被视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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