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国有企业要办退休以前大集体工龄算吗?注:以前是本企业大集体后接班转正式职工。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到新用人单位,原则上工龄不应连续计算,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存在着例外。 第一,新的用人单位系由原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而来,劳动者的工龄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分立和合并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要求经济补偿。因此,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欲变更原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工龄是否连续计算也应如此,如劳动者不同意重新计算,则应连续计算。 第二,新用人单位与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存在着人事调动关系,劳动者的工龄应连续计算。因在人事调动情况下,实际上是产生了劳动关系的概括转移,即在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新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新的用人单位,这种转移一般包括工龄在内,从而表现为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到新用人单位后连续计算。 第三,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就工龄计算做出明确约定予以连续计算的,应予认可。应当注意的是,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不能否定其各自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独立性。通常说的关联公司,是指在出资或组织上有密切联系的两家或数家公司,如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参股公司与被参股公司、参股公司与参股公司等。但这种出资或组织上的密切联系显然并不影响各个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也不影响各个公司对外法律关系的独立性。《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明确规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即可退休。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
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退休有什么不同
这两种体制都已经纳入国家养老体系,退休金由国家社保基金来支付。支付金额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国家统筹养老部分,这一部分,每个城市都是一样的。
2020.05.28 808 -
私企职工企业职工退休可以提前吗
满足要求可以退休。退休的要求:首先是连续工龄十年,然后男职员年满六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周岁;男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周岁,从事各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职员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周岁,由医院证明
2020.11.08 588 -
企业职工集体取暖费
自采暖补贴基本补贴为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470元。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 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其中,经房改部门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按核准的面
2020.01.10 170
-
集体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
关于印发《关于实行集体企业职工退休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本乡集体企业在职合同制职工男女年满45周岁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1、集体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
2022-03-21 15,340 -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可以向职工公开哪些重大事项?
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除应当向职工公开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除商业秘
2022-03-30 15,340 -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可以向职工公开哪些重大事项
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除应当向职工公开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除商业秘
2022-03-23 15,340 -
集体企业职工大会有哪些职权
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二)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三)审议厂长(经理)提交的各
2022-03-22 15,340
-
00:55
集体企业倒闭了债务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是集体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那么该企业可以适用破产制度。在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且法院决定受理后,法院会决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让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之后按照一定的顺序分配该企业的财产。一般该期限为30天到3
1,256 2022.04.17 -
01:05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大致分为六种。第一,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第二,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第三
1,910 2022.04.15 -
01:06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集体起诉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是不可以针对开发商违约行为进行集体诉讼的,集体诉讼制度暂未适用于物业合同纠纷中,但近年来我国在证券领域设立了集体诉讼制度。虽然在物业领域缺乏集体诉讼制度,但对于受侵害的业主们,可以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来解决纠纷,前提
4,218 2022.04.15